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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陈瑞华(19)
[4]参见《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9条。
[5]参见《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27、28、29条。
[6]所谓“鉴真”,在英语中的表述是authentication,它通常与另一个词identification一起使用,具有“确认”、“证明……为真实”或者“确定……具有同一性”的意思。对于这一术语,国内法学界有不同的译法,有的翻译为“确证”,有的翻译为“鉴证”,还有的直接翻译为“鉴定”。在翻译美国证据法学家罗纳德·J·艾伦等人所著的《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一书过程中,张保生教授首次使用了“鉴真”的译法。相比之下,“鉴真”的译法与authentication的原意更为贴切。这是因为,在英语中,作为authentication词根的authentic具有“真实的”、“可靠的”的意思,作为该词动词形式的authenticate则具有“证明……是真实的”的意思。在证据法中,auth即tication的真实含义就是证明某一证据确属提出该证据的一方所声称的那一证据,也就是法庭上的证据与控辩双方所主张的证据具有同一性的意思。很显然,这一术语与“鉴定”有着明显不同,而“确证”、“鉴证”之说,也无法准确地表达出这种含义。正因为如此,笔者倾向于将authentication翻译为“鉴真”,一来说明这是一种对证据的真实性加以鉴别的证明过程,二来显示这种鉴别有别于“鉴定”,具有明显的独立性。有关鉴真制度的全面研究,可参见[美]罗纳德·J·艾伦等:《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张保生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12页以下;另参见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0页以下。
[7]例如,在影响较大的云南杜培武案中,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的泥土与杜培武身上的泥土进行了提取,并送交技术部门进行同一性鉴定。但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泥土的来源和提取经过,侦查人员在勘验、检查笔录中并没有做出任何记载。结果,有关泥土来源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有关这一问题,可参见王达人、曾粤兴:《正义的诉求一美国辛普森案和中国杜培武案的比较》,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1页以下。
[8]参见前引[3],张军主编书,第22页以下。
[9]比如,英国法官要将一幅照片采纳为证据,就必须审查它的真实性。为此,摄影者需要证明该照片为其所拍摄,提供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并且还要有证据证明这些印出的照片是从从未被动过的底版中冲洗出来的。又如,法官如果对某一磁带的真实性发生了怀疑,也必须弄清楚该磁带的真实来源,为此可以举行听审,听取控辩双方就该磁带的来龙去脉所作的举证和辩论,在对它的真实来源产生内心确信后,才能将其采纳为证据。此外,对于录像以及其他任何实物证据,英国法院也会遵循大体相似的鉴真规则。参见[英]理查德·梅:《刑事证据》,王丽、李贵方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8页,第22页,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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