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的冲突及对策(上) ——村规民约中的罚款权问题/余秀才(8)
[11] 古希腊·柏拉图,《克国同》篇。
[1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38页。
[13]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7~48、46页。
[14] 《马克思 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47页。
[15]英·霍布斯(Hobbes,Thomas),《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7页。
[16]英·洛克(Locke),《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3页。
[17]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97 年版,第23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9页。
[19]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97 年版,第27页。
[20] 法·孟德斯鸠,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2] 古罗马·西塞罗著,《论共和国、论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9页。
[23] 美·E·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修订版,第255页。
[24] 战国·孟子,《孟子·离娄上》。
[25]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第三版,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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