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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酌定量刑情节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刘扬(6)

  (三)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把好法官队伍的准入关提到任何一项司法权改革,人们都会把法官的素质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障碍。事实上前文所论述的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从某些方面也是法官素质低造成的。因此,全面提高法官的素质,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条件。首先,应严把法官队伍准入关,自2002年实行司法统一考试以来,已基本把好了队伍的业务关。但对于道德品行的准入关在实践中却往往被忽视,而一个法官的道德品行对公正的自由裁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实践应进一步把好道德品行关。其次,对业已存在的法官队伍应进行长期的政治、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

  
注释

1.此处的情节应包含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本文不探讨法定量刑情节。此外我国刑法分则中许多条款以“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来确立犯罪的法定刑法度,此处所称情节亦应是法定的良性情节。

2.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89页。

3.陈兴良著,《走向哲学的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页。

4.张明楷,《刑法的基础理念》,中国监察出版社1995年版,P,第79页。

5.马克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刍议》,《人民检察》2006年10期。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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