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
>>全文
从本案看表见代理的认定/钟建林(7)
总之,本案一、二审法院据实认定李四代理张三与甲公司签订《退户确认单》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确认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是正确的。
(作者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