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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典翻译:历史、意义与功能/孙谦(4)

(六)推动部门法及法学教育的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价值直接影响部门法的制定与发展。无论在公法领域还是在私法领域,宪法所提供的价值、规则与原理为各部门法获得体系的统一性提供依据,并构成国家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基础。各部门法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以宪法为纽带,将法律学原理与具体部门法原理结合起来,确立宪法原则的优先地位。

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法律人才,而法律人才首先要树立公平与正义观念,以宪法的正义观为基础,分析各种法律现象。可见,宪法的学习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居于重要地位,而掌握宪法典又是学习宪法学的基础,不仅有助于培养专业化的宪法思维,也为学好其他部门法奠定基础。宪法学是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宪法以及若干部门法组成了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这就决定了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的法学,需要相应地设置若干课程,分别学习和研究宪法及各个部门的法律。由于宪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和统领的地位,其他部门法学的诸多问题需要在宪法学中寻找理论基础和规范根据,实践中许多部门法上的争议也最终要在宪法监督的层面予以解决,而解释这些问题的基础是回到宪法文本,从宪法文本的比较、分析中为学习其他部门法学科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宪法典翻译与宪法发展

(一)重视宪法文本的价值

一个国家宪法的发展首先以文本为基础,其调整国家与社会生活的根本依据是宪法文本。对于宪法文本的理解和落实,不能脱离文本背后的宪法文化。宪政建设是本土化的事业,对中国宪法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必须皈依于中国宪政制度的话语体系之中,体现中国化的宪法学知识体系,但同时也需要在世界宪法体系中确立中国宪法的历史定位,否则我们无法理解宪法的历史与时代使命。

(二)树立依宪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的基本要求是通过宪法治理国家,建立、完善国家制度和各项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这一任务已经凸显出其紧迫性。法律体系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应以宪法为价值指引和评判标准,体现“以宪法为依据”在法律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方式。应指出的是,制度建设需要大批的具有宪法学知识和宪政精神的专业人才。早在辛亥革命之前,一些有识之士就呼吁开设宪法学知识教育以开民智,并且要提高官员的宪法素养。我们当前面临的任务不同于彼时,但完善法律体系、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同样需要大批专业人才。加强宪法教育、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同样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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