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矿产资源纠纷案件的司法审理/张生贵(12)
此外,对一审判决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38条作出判决的问题,上诉人提出来了。一审判决确实引用法律条文不当,因为该条是对判决书制作要求的规定,对该判决的内容并不具有法律适用上的针对性,将其直接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是不规范的。鉴于适用该法条并未影响判决内容及结论,二审判决书表述上将其不作保留,故直接以《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天依律师张生贵整理132404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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