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论婚外性行为对一夫一妻制的冲击及对策/王克先(7)
换情人,就是二对或多对情人相互交换性交,此后原来的关系不变。
换偶、换情人已严重冲击了道德底线,也有可能构成聚众淫乱。
22、3P
p——person也就是中文“人”的意思,所谓3p就是三个人一起发生性关系,一般是指两男一女,而且特指一对有情感关系的男女与另外一个男子进行的性行为。但又不限于三个人一起发生性关系,如前段时间网络上广泛传播的庐江艳照门,就是三对男女一起发生性关系。但也有人把几人一起发生性关系称为几P。3P涉嫌聚众淫乱。
23、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本文特指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情形。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也就是说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两性关系,也是强奸。
24、重婚罪
重婚罪,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5、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26、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为首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27、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28、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以上种种婚外性行为概念并非严峻的定义,互有交叉,互有包含和重叠。而且有许多婚外性行为难以明确归类,比如有人对外宣称某女是他秘书、同事、亲戚、干姐妹、朋友、保姆,但实际上建立此类关系却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要将其归属于何种婚外性行为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四、保障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一切有悖于一夫一妻制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然而,如前所说,一夫一妻制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前面列举了许多的婚外性行为,但不能认为所有的婚外性行为都侵害了一夫一妻制。婚外性行为可以从男女是否有感情分为有感情的婚外性行为和单纯的婚外性行为。
那些单纯的婚外性行为的行为人并不把对方当作夫或妻,甚至在发生性关系的当时也不把对方当作夫或妻,只是金钱的交易肉体的享乐,一旦完事就会回归到家庭,所以说,单纯情外性行为的行为人违反的是夫妻忠实义务,并不侵害一夫一妻制。有感情的婚外性行为则不同,有感情的婚外性行为双方有感情,互把对方作为夫或妻看待,侵害了一夫一妻制,且发展下去往往会破坏原来的婚姻关系。


总共14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