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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改革尚需从长计议/张喜亮(4)

  三十年前我们的城市改革就是把企业改革当作中心环节,企业改革又是从发放奖金撬动工资收入制度开始的,毋庸置疑,自此开创了一个新局面。三十年后工资收入的矛盾越来越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是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重新设计我们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时候了,如果我们反思得好必将开拓出未来三十年的大好局面。然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乃国泰民安之大事,必须从长计议,即从国家、社会和人民福祉的长远大计考虑,做好充分的理论研究和政策论证。设计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要充分考虑下述几个原则性的问题:第一,要解决治国理念问题,如国富民强,还是民穷国强,还是藏富于民,还是国民均分;第二,要在工资政策出台之前先修改既往涉及的工资法律,如工资增长的“两低原则”还是“同步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亦或是“公平和效率兼顾”;第三,要统一工资、薪酬、报酬、收入、所得等等概念,严格在相应的层次上使用这些专业术语;第四,要找出社会各界不满意工资或收入问题的根本所在,如是不满意自己的收入低了,还是不满意别人的收入高了,或是不满意物价水平,或是不满意腐败者的非法所得;第五,要评估改革政策出台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影响,如果无力承受或排除产生的负面影响莫若再潜心研究。国之大事须谋定而后动,切勿急功、操之过急、敷衍塞责,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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