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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实施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邹瑜(2)
针对各个学者的理论研究,论文对于手机实名制的发展趋势得出建议:为了手机实名制的顺利进行,各方面各个机构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电信企业要推行手机实名制应该从维护和加强用户公关,做好媒体公关,以及采取促进渠道商的积极性等方面进行努力。政府要致力于建立实名制法律体系,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公共管理者的保密规范,以规范手机实名制的施行。

1.3论文研究方法

论文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阐述了手机实名制的概述,实行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等,并且搜集了各个国家在解决垃圾短信问题上实行手机实名制的措施,利用各国的案例可以给中国手机实名制的实施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论文比较大的特点是由于手机实名制推出的时间并不太长,利用的资料中有很多部分是最新的新闻报道,对新闻报道进行搜集,加工和总结,这就增加了论文的与时俱进性和全面性。此外,本文利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来研究手机实名制,最终提出对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建议。

2 手机实名制概述

2.1实名制的概念

实名制是国家通过法律来规定公民必须履行某种义务的行为,从法律规则的内容角度来看,属于义务性规则。义务性规则虽然对他人和社会有利,对义务人确是不利的,是一种牺牲或“克己”。就实名制本身来讲,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而顾名思义,就是真名实姓制度。以此为准广泛应用于存取款、则产登记、各种证件办理等。综上,对实名制的定义则为:
广义的实名制应当指一切涉及登记制度的,国家要求的不侵犯个人隐私前提下的对个人基本信息掌握及登记的法律制度。狭义实名制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服务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接受国家公共服务时,应当登记使用者本人真实的身份资料信息的管理制度。使用者身份资料包括:(1)使用者为个人的,应当登记使用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资料,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台胞证、士官证等;(2)使用者为单位的,应当登记单位有效身份证件资料,如营业执照及其他合法有效的批准成立证照等[10]。

2.2手机实名制的概念

手机实名制,是指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办理申请者(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用户)手机入网手续时,对用户的相关身份证件进行审查并登记在册便于检查的做法。申请者为个人用户的,应当出示有关个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为单位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应当登记其名称、地址和联系人等事项。简单一点来说,手机实名制就是手机使用者在申请进行通信活动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接受身份证确认的制度。另外,手机实名制也是一种后台实名制,即现实生活中人们实行各项活动时不会主动透露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但人们的真实身份都已经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一种实名方式。这实质上是将其现实社会身份备案于运营商的服务器数据库中以备查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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