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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步伐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边海防法律体系/赵作明(15)
海洋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在海洋综合利用开发方面,应当统一政策,尽快规范。比如美国,2001年,布什总统按照美国《2000年海洋法案》的要求,任命了一个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16人组成的海洋政策委员会,专门为修订美国海洋政策做科学研究和相关准备。该委员会从2001年9月开始工作,于2004年4月20日提交了一份初步报告,并提请各州州长、行政区首长、部落领袖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审议和提出反馈意见。在对相关意见进行处理之后,该委员会于2004年9月20日向美国总统和国会提交了最后报告《21世纪海洋蓝图》。报告建议建立一项全新的海洋政策框架,改善决策过程,提高联邦政府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效果。新框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对州、行政区、部落和地方社区的支持,提高地方区域性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使问题在区域层次内得到确认和解决。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在总统办公室下建立一个全国海洋理事会,由总统助理做主席,成员由所有的具有涉海责任的内阁部长和独立机构的主任组成;接着,成立一个总统海洋政策顾问理事会,由非联邦代表(如州、地方政府、私人部门实体等等)组成,主要是为非联邦利益实体提供一个参与海洋政策制订的正式途径。委员会同时还建议采取行动来理顺国家海洋政策的执行过程,增强各个机构协调处理海、陆、空之间相互联系的能力。以日本《海洋基本法》设立的由首相担任部长的综合海洋政策本部为例,都反映出海洋强国对海洋政策的重视,从机构上设置上予以重视。针对我国情况,
作者认为,加强海洋综合利用,确保海洋安全,亦应当从机构改革入手,建议:在整合渔政、环保、海洋局、海关和交通等部门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国家海洋政策总署,总理担任名誉署长,署长由国务院一名副总理担任,副署长若干名,其中一名为常务副署长,协助署长工作。下设各局:海岸带和海岛管理局(负责海岸带和海岛的调查、规划、开发和养护等)、海洋生物资源管理局(负责海洋生物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和养护等)、海洋油气资源管理局(负责海洋油气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和养护等)、海洋非生物资源管理局(负责海洋矿藏和其他能源的规划、开发和养护等)、海洋法律事务局(负责总署范围内所有法律事务,拟定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法律法规等)、海洋科学技术管理局(负责海洋科学考察研究规划、技术装备保障和系统评估等)、海洋环境保护局(负责海洋环境的监测、行政执法和污染治理等)、海洋综合服务局(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并根据署长指令承担其他任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局级编制部门。其中,海洋环境保护局同时受环保总局的领导,但以总署领导为主。省级以下单位仿照该模式建立对应的局和部门。在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体制上,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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