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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步伐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边海防法律体系/赵作明(7)
在该部法律中,应当采取“一揽子计划”,对国界的划定、国界和边境地区的管理和建设、相关力量的配置,各自的(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执法权限,如何分工合作,外事处理,边境地区的特殊反恐措施,紧急状态下的难民管理,战争状态下的任务分工转化程序,经费和装备保障,人员管理以及相关的责任、海陆空防可能共用的条款等系统规定,防止遗漏。
2、海洋防务法
关于海洋防务方面,应当以一部《海洋防务法》来厘清相关力量的配置、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具体权力性要求。尽管我国在东海、南海地区的海洋权益要求仍有很大的争议,但这不影响立法工作。而争议的解决往往借助于一定的“声明”,从法理上讲,没有什么比以人民意志通过的法律这样的声明更具力量,更能被国际社会认可的了。对于出台《海洋防务法》的重要意义,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概括:
一是海洋权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大计。对于海洋在维护国家安全、有效阻遏外敌于海疆之外,延长陆地战略纵深,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而且全国近90%的石油进口、80%的进出口贸易依赖海上运输。有效保障海上安全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彰显其主权、国威和能力的重要内容。
我国管辖海域既是海防的重要区域,又是巨大的资源宝库。据测算,我国海洋渔场面积约22亿亩,年可捕捞量达470万吨;滩涂面积约300万亩,年产值近千亿元;油气资源丰富,石油储量估计为150至250亿吨,超过陆上石油储量;海洋能源的储量更为丰富,仅潮汐能即达1.9亿千瓦,居世界第四位。据测算,仅我国南海的可燃冰资源量就达700亿吨油当量,约相当于我国目前陆上油气资源量总数的1/2。
这里可以通过一组数据来进一步说明海洋经济蕴藏的巨大财富:据初步核算,2006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20958亿元(作者注:而200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仅为9302亿元),同比增长13.97%,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10.01%。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12365亿元(包括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及其修正值8949亿元、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增加值3416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8593亿元。2006年全国涉海就业人员为2960.3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个就业岗位。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上述产值尚在我国海洋科技不很发达的情况下获得,如果我国的海洋科技达到美国、日本目前同等水平,那么,我们获得的财富又是多少呢?这是一个非常诱人的答案。
二是国家在海上执法力量薄弱使然。目前,各海上执法部门竞相发展规模,都想做大做强,但是,由于过于分散,各自所争取的中央经费支持十分有限,做不到资源整合,对外更不能形成“拳头”。船舶作为海上执法最基本的载体,如果达不到一定的吨位,就无法有效抵抗较大风浪,无法实现近海和远洋执法。而且,海上执法的成本较高。此外,不得不提的一个问题是,海上执法特别是在存在诸多争议的海域执法,加之海盗、海上不明武装力量的袭扰,即使相关部门的船舶吨位再好,如果不能配备足够的火力控制系统,仅靠海军的支援,对于有效维护海洋权益可谓风险甚大、底气不足。目前看,具有武装执法权的只有海警部队和海关部门的缉私警察。综上比较,我国海洋执法中存在的困境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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