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中权利从对抗如何趋向平衡/张浠娟(5)
商标纠纷案中,商标权与商号、著作权、地理标志、姓名权、通用名称等其他权利的争端,是否只有一种期待——非胜即负?近来的苹果、永和、营养快线商标纠纷案例中显示出另一种智慧——权利共存、无偿使用、区分共用、权利限制、所有权使用权区分,或许还会出现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而不必令权利人陷入类似深圳艾礼富的历时9年、两轮商标复审、一审、二审行政诉讼中。
注释:
[1]陈卫东:《通过程序实现正义》,资料来源:http://www.1think.com.cn/reflection/201205/201205095481.shtml,访问时间:2012.9.11。
[2]王国浩:《飞人乔丹状告乔丹体育 专家热议“乔丹”夺名案》,资料来源:http://www.cipnews.com.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709,访问时间:2012.9.18。
[3] 中国网络电视台:《梅新育:IPAD商标案暴露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问题》,资料来源:http://www.ipr.gov.cn/alxdarticle/alxd/alxdsb/alxdsbgjal/201207/1670305_1.html,访问时间:2012.9.18。
扩展阅读:
1、约翰•梅西•赞恩(美国,John Maxcy Zane)著,孙运申译:《法律的故事》,根据纽约I. WASHBURN 公司1928年版译出,中国盲文出版社,2002.9。
2、《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的《综合新闻》栏目下相关报道:资料来源:http://www.cipnews.com.cn/detail.asp?classid=28,访问时间:2012.9.11。
3、王峥:《“解百纳”商标争夺战落幕 历经10年张裕中粮达成和解》,资料来源:http://zqrb.ccstock.cn/html/2011-01/18/content_229584.htm,访问时间:20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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