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领域渎职犯罪分析/栗潇华(5)
2、强化线索意识,疏通案源渠道。为解决破坏土地资源渎职犯罪线索难于被发现、疏通查办案件"入口"问题,首先要熟悉掌握涉土领域渎职犯罪的特点和易发案环节,提高对涉土渎职犯罪的敏锐性。做到对涉土渎职犯罪案件线索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定性。同时,反渎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的协作配合,争取涉土渎职犯罪案件线索能在内、外部得到顺利移送和有效配合。
3、强化证据意识,固定核心证据。针对涉土案件一般都会留有档案资料的特点,应把相关书证的调取作为涉土渎职犯罪案件的切入点,抓好证据收集和核查工作。如查办土地审批环节的渎职犯罪,重点收集核查相关审批材料;查办土地流转环节的渎职犯罪,重点收集核查包括地价评估、出让手续、完税凭证等在内的地籍档案材料;查办土地征用、占用环节的渎职犯罪,重点收集核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中相关的证明、证件以及报批手续;查办土地利用环节的渎职犯罪,重点收集核查建设许可审批材料以及土地改变规划的规划资料;查办土地监管环节的渎职犯罪,重点收集核查土地执法卷宗和处罚档案。把书证作为涉土渎职犯罪案件的中心证据,根据书证内容调查相关知情人和讯问犯罪嫌疑人,不仅有利于提高侦查效率,也保证了案件证据的统一性。
4、强化辐射意识,推动案件发展。针对涉土渎职犯罪案件多系窝案、串案的特点,不能就案办案、就线索查线索,要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发散思维,从某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入手调查其相邻岗位有无渎职犯罪,从某部门渎职犯罪入手调查相邻部门有无渎职犯罪,从某宗地块渎职犯罪入手调查类似地块有无渎职犯罪,从某地涉土管理部门渎职犯罪入手调查其他地方涉土管理部门有无渎职犯罪,抓住现有案件不放,步步深入,以点带面,进行同类线索的排查,扩大战果。
5、注重运用侦查一体化。查办涉土渎职犯罪案件相对于查办其他类型渎职犯罪案件,干扰更多、阻力更大。为破解查办工作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应该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发挥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优势,力争取得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反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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