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审判管理机制作用的几个实务问题/徐慧娟(5)
构建好审判管理机制后,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具体如何落实”了,而这是产生审判管理效果的关键。实施机制具体而言,就是根据审判管理机制的内容,制定有计划、有步骤的执行措施,措施要有力,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并且对每个措施要限期执行到位。例如,我院在推行案件信息化管理时,规定一周内完成硬件设备及电子软件的购买和安装,一周内完成全院干警的分类业务培训,两周内完成前期案件的补录工作,一个月内完全实现同步案件流程管理,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人员在实施案件信息化管理中的具体工作事项分工及应承担的责任,等等,措施详实明确。执行措施是否有力,直接决定着机制运行的成败。
第三,评查通报,监督机制严密。
审判管理机制的推行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要解决“如何保证长效运行”的问题,就要靠建立评查通报监督机制来解决。严密的定期评查通报和随时抽查制度是审判管理工作正常长效运行的有效保证。尤其是审判管理工作中重要的或关键性的节点更是要严格评查、严密监督。例如我院在推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机制的实践中,一个很重要的关键点就是,一切评查、考核数据必须全部来源于电脑自动生成,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考核和管理的依据,抓住了这个关键点,自然就会迫使所有的人真实地将工作情况录入信息系统。我院在推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工作中,主要建立了以下评查通报监督机制:一是每月全院司法统计报表由立案庭于每月16日从案件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彻底改变传统的司法统计报表根据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数据来生成的做法。二是每月16日由立案庭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向全院通报各部门、各法官承办案件具体情况,收结案件、调撤率、执结率、上诉情况等等每一项数据,每月一张全院办案人员的“成绩单”,准确客观地展示了每位干警的工作情况。三是每月上旬完成上月所结案件的信息评查,以检查全部案件信息是否准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录入不准确或不完整将相应扣分,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四是每季度对全院各部门及各承办人案件质量与效率进行评估。五是对全院案件办结期限进行监督,目前全院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2个月,无1件超期结案,这是案件信息管理以来的一个工作效果。六是每月不定期对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
(二)方法要柔软
审判管理机制的推行最终要由各个干警来具体落实执行,措施再有力,方法再有效,其实施的主体还是人。这就意味着实施过程中主体是会有各种感受和情绪的,而这些感受和情绪又会影响主体去实施机制的态度、动机和效果。因此,我们在机制推行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干警的感受和情绪情感,化解消极情绪,激发积极情绪,使干警变消极被动执行为积极主动推行。这就是“方法要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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