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举村委会/于伏海(3)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上面又出现一个名词——村民小组会议。许多农村,根据居住的情况或者别的情形,分成几个组,这些组通过设立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本组的重要事务,可以说,村民小组会议是村民小组的权力机构,是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三),候选人。
候选人,指的就是有资格被村民选举为村委会成员的村民。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比如西柏林村,登记的选民一百五十名,每个选民都可以根据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提出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最根本的是要以全体村民利益为重。年龄满十八周岁村民,都可以被提名为候选人的。
(四),选举。
1,投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2,计票: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举例说明。西柏林村登记选民为150名,张三、李四、王五是候选人。选举时,100名选举人参加了投票,张三获得选票60,张三顺利当选,李四获得选票30,遗憾落选。因为有100名选举人投票,超过选民的过半数,所以,此次当选有效,张三获得选票超过了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所以,当选,李四没有超过过半数,所以落选。
3 ,补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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