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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举村委会/于伏海(5)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二) 村委会成员职务终止或出缺的处理。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上述所说的选举程序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最后,本律师希望大连金州新区三道沟村是由村民选举产生,如果不是选举产生,那村民可以向要求罢免,并召开村民会议,开展讨论选举村委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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