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税收的法律和实践问题/黄维青(16)
3、降低稽查成本,促进税务部门的廉政建设。电子商务促进了纳税人实行电脑化、网络化管理,稽查部门可以要求纳税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把电子账册、电子票据等信息发送到稽查部门,实行网上稽查,避免了目前劳民伤财的实地稽查和调账稽查,也避免了与纳税人直接接触,更加符合税收的简便原则和最小征收成本原则,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带来的不利影响
1、稽查难度加大。传统的税收征管都离不开对账薄资料的审查,而网上贸易是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帐簿、发票均可在计算机中以电子形式填制,而电子凭证容易修改,且不留痕迹,使税收审计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据,无法对其追踪。企业如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一般不易察觉其贸易运作情况,从而助长了偷逃骗税活动。另外,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用超级密码和用户名双重手段来掩藏有关信息,使税务机关收集资料十分困难。
2、对税务稽查手段的要求提高
现代的电子商务,需要税务稽查的电子信息手段。在网络时代,税务稽查必须采取现代电子手段。针对和根据电子商务所运用的电子形式,选择现代信息工具,开发、研制相应的程序、软件,实现税务稽查的电子化、网络化是时代的要求。
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得交易记录以电子形式出现,电子凭证可以轻易地被修改,而且不留下任何痕迹、线索,税收审计稽查因而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证,这就使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税务部门就得不到真实、可靠的信息。另外,无纸化操作产生的电子合同、交易票据实际上就是数据记录,电子帐本本身就是数据库,如果对它们继续征收印花税在法律上将不再适用,而且很难区分这些数据及数据库,哪些是用来交易的,哪些是用于单纯的企业内部管理目的的。在税法判定标准确定、交易过程可审计的前提下,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交易过程和支付的电子化,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征管检查时,必须能够对纳税人的电子商务过程进行审计。电子审计应包括对纳税人的商务软件、支付系统、电子会计系统的审计,以及会计系统的设计和数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电子凭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电子数据有无修改等。电子审计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将来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有新的内容。要对网上交易实行监控。网上交易的公司和个人通常会有网站主页公司产品销售服务的详细情况,大型公司还有投资情况会计年报。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网络收集纳税人的经营资料,与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对照、分析判断偷漏税情况。
五、对课税要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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