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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税收的法律和实践问题/黄维青(29)
(三)加强对纳税人的电子账簿管理
税务机关应建立一套完善、综合的电子账簿、计账方法,要求电子商务纳税人按文件保存的要求将大量的业务记录用计算机自动保存下来,包括接收的电子定单、银行卡及其发货记录和相关的电子合同等,同时要求上网企业对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业务进行单独核算。
备案制度要求所有上网的单位将与上网有关的材料报当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根据网络经营者的资信状况,核发数字式身份证明。网络交易者可以在交易中从税务机关取得对方数字身份证明的信息,以确定对方的身份及交易的性质,而税务机关也可以从中获取交易数量和性质的相关信息。税务与银行要实行联网。无论何种贸易的货币收支行为均是通过银行进行的,因此税务部门应与银行共同合作设置网上税关,即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网络上设置“电子关卡”,企业在向银行划入划出资金时均须通过这道关卡,这样企业在进行贸易时只要涉及资金的流动,税收机关就可以进行有效监控,从而大大限制偷、逃税行为的发生。税务机关要在网上建立电子银行,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在电子银行里有电子户口,在网络上完成异地结算、托收、转帐等金融业务,在网络上完成缴税业务,实现电子支付。
(四)加快征税电子化的进程。
1、推行网络申报和税款结算制度。
“电子征税”一般包括电子申报和电子支付两个环节。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利用各自的计算机或电话机,通过国际互联网、电话网等通讯网络系统,直接将申报资料发送给税务局,从而实现纳税人不必身在税务机关即可完成申报的一种方式;电子支付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票信息,直接从其开户银行或专门的“税务账号”划拨税款或帮助纳税人办理“电子储税券”扣缴应纳税款的过程。同传统缴税方式相比,电子征税提高了申报效率,申报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纳税人而言,方便、省时、省钱;对税务机关来说,不仅减少了数据录入,还大幅度降低了输入、审核的错误率。其次,由于采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申报、开票、税款支付等电子信息在纳税人、银行、国库间的传递,加快了票据的传递速度,缩短了税款在途滞留的环节和时间,从而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税务机关要制定专用的电子申报表,设定专门的申报软件,纳税人如实填写电子申报表,并进行逻辑审核,每月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数据传输的形式直接通过本国的银行系统或是提供给税务机关专门的户头,由银行或税务机关直接扣缴。税务机关还应设计成套电子发票供网络交易者购买,在网络交易尤其是数字化交易情况下实现销售发票无纸化,当然也要提供专门的税务机关发票查询服务,以保证电子发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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