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税收的法律和实践问题/黄维青(6)
二、存在问题
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技术障碍。Internet技术日新月异,但作为一种新事物,它的现状并不是完美的。首先是稳定性。由于外界因素,在Internet中传输的信号可随时被破坏或丢失,网站也有可能因故障而停止运行,这对于商家来说是难以容忍的。其次是安全性。传输中或存储着的信息可能被黑客窃取,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这样商家对电子商务会有所顾虑。第三是网络速度。由于网络速度慢,上过网的人都会为因特网上慢腾腾的速度而发愁,访问一个站点,往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得以显示内容。
(二)信用障碍。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贸易,买卖双方往往远隔千里,不可能对交易对方作详细的了解;而且,电子商务的标的具有虚拟性,缺少可以被具体控制的实物,因而对当事人的商业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法律障碍。与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和电子商务模式的更新相比,由于法律固有的稳定性和立法机构认识能力的限制,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无法及时出台。一方面是法律在一些电子商务带来的新领域里呈现空白,另一方面是传统法律与电子商务行为很不协调。这方面的弊害主要是使商家无法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既得利益缺少安全保障,同时,那些不协调的法律可能直接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其他问题。如网络基础设施落后,收费过高,公民网络知识的缺乏等。
三、立法状况
近年来,为了加强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原邮电部等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等。2004年8月28日通过、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中国的电子商务奠定了法律基础。但实施中还有很多问题,如相应的法律衔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运营规范及免责问题、诉讼管辖等等,尚需大量配套规章和司法解释来补充完善。《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仍需要一个启动和磨合的过程。
第二章 网络交易对税收的影响
第一节 电子商务给税收带来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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