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王焕娟(6)
3、对当事人不服小额诉讼裁判所提异议的处理。终审完结的案件,当事人仍然有不服裁判的,小额诉讼只有一审就终审,其公正性会更加受到质疑。因此,畅通司法救济途径更加有必要。其实小额诉讼一审终审,裁判文书也属于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提出异议,视为申诉,应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但不停止裁判文书的执行。对裁判结果确有错误的,应该撤销原裁判,由审判监督庭进行再审。
小额诉讼是本次《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一个大的突破,也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可以说是亮点与难点并存,这就需要在适用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让小额诉讼程序这一快速反应机制越来越完善。
作者单位:明光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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