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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难点分析/张石坤(3)

七是必须促使未成年矫正对象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就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防止其闲散在社会上,重新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八是要积极与妇联、教委、共青团等部门加强联系,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思想活跃、精力旺盛等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为未成年矫正对象营造健康向上、宽松文明的矫正环境。

【注释】

[1] 丁迺强:《浅析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2]宋晓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亟待关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

[3]薛松:《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的几点思考》

[4] 黔江区司法行政网:《浅谈对青少年的社区矫正》

[5]赵小燕:《社区矫正中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监管》


作者:景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 张石坤

联系电话:1503318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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