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跃:黄灯之痛/温跃(4)
15、从对黄灯含义的扩大解释角度来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违法,实在不足为取,基本上是老生常谈,没有新意,更撼动不了这个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作为法院审判依据的地位。作为开车人之一,我想换个角度来谈论黄灯之痛。
16、为何要在绿灯和红灯之间设置一个黄灯?有好事者翻出了一个尘封的故事:杭州人胡汝鼎(1905—1985),他早年留学美国。1927年的一天,他站在美国繁华的十字路口,他看到绿灯亮了,正要向前走,一辆汽车擦身而过,吓了他一身冷汗。后来他反复琢磨,终于想到在红、绿灯中间再加上一个黄灯,提醒人们注意危险。这可能是黄灯的警示作用的历史渊源吧。
17、法学不是文学或语言学,词语或制度的历史渊源并不重要,关键是立法者立法时的动机和目的,当然,动机和目的的合理性和善意是重要衡量标准,尽管美国佬也使用黄灯,但中国的黄灯的含义不需要非要与美国佬一致。
18、在绿灯和红灯之间设置黄灯,据说有两个目的或作用:(1)清空交叉路口。(2)在绿灯变红灯时给车辆驾驶人以制动的反应时间。
19、所谓清空交叉路口,就是在直行由绿灯变红灯之间,安插一个黄灯,让已经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没有过停止线的车辆停止通行,以免横向交叉通行的车辆在绿灯情况下与直行还没有过路口的车辆相撞。
20、这个清空交叉路口的说法,是公安部交管局一口咬定的设置黄灯的唯一目的或作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由此可见,公安部交管局不认为设置黄灯是为了在绿灯变红灯时给没有过停止线的车辆驾驶人以制动的反应时间,因为没有过停止线的车辆遇到黄灯仍然不得通行。换句话说,公安部交管局否定了(2),肯定了(1)。
21、这个似是而非的清空交叉路口的说法,真的能为设置黄灯提供合理依据吗?不设置过度性的黄灯,直行由绿灯变红灯后,规定红灯时过了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不过线的车辆禁止通行,与设置黄灯,规定黄灯时过了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不过线的车辆禁止通行,有实质性区别吗?
22、真的想清空交叉路口的直行车辆,明智的做法是直行绿灯变红灯后,横向交叉的红灯延迟几秒变绿灯,等直行的车辆过完后,横向交叉的红灯再变绿灯。
23、由此可见,设置过度性黄灯清空交叉路口的说法,不仅似是而非,而且很弱智。让人们不得不怀疑公安部交管局的有关负责人一口咬定设置黄灯是为了清空交叉路口这个说法时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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