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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PE相结合的法律探讨/张朝(5)
4、法务部门的监督、跟进
地产公司法务部门作为风险把控部门,应该及时跟进与PE合作的进程,起草相关协议,并且对相关股权变动的行政许可、行政变更等级手续进行监督。从而有效保障合作的安全性。

以上是我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PE合作的初步探讨,希望与大家进行交流,等得到大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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