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施行《行政强制法》应注意的问题/田凯(5)
3、申请法院。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5、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6、执行审查。
(1)准予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2)不予执行。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7、执行费用。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8、拍卖抵缴。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9、加罚受限。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10、违法担责。违法实施行政强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蓬莱市工商局 田凯
电话:0535-5725018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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