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证明行为的可诉性探析/张玉英(7)
参考文献
1.马怀德:《行政诉讼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罗豪才、湛中乐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第2版。
3.杨海坤、章志远:《行政法学基本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4.黄德林、夏云娇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第 1 版。
5.胡建淼主编:《行政行为基本范畴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6.江必新主编:《行政诉讼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7.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8.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
9.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10.翁岳生编:《行政法》(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1.皮宗泰、王彦:《准行政行为研究》,《行政法学研究》2004 年第 1 期。
12. 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注释
[1]马怀德:《行政诉讼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页。
[2]刘海燕:《行政证明行为可诉性研究》,苏州大学2008届硕士学位论文。
[3]杨海坤、章志远:《行政法学基本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36 页。
[4]江必新主编:《行政诉讼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2页。
[5]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633页。
[6]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164 页。
[7]参见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598页。
[8]参见翁岳生编:《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644页。
[9]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14 页。
[10]皮宗泰、王彦:《准行政行为研究》,《行政法学研究》2004 年第 1 期,第 29 页。
[11]参见孙笑侠:《论司法对行政的合理性审查》,载胡建淼主编《公法研究》第一辑,上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9-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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