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暴力型罪犯的特点及其个别教育改造对策/付小卫(5)
(5)侵犯财产的暴力犯罪。比如,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和抢夺罪等。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比如,暴力妨碍公务罪、煽动抗拒法律实施罪、聚众“打砸抢”罪、暴力脱逃罪等。
(7)危害国防利益的暴力犯罪。比如,暴力阻碍军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暴力扰乱军事禁区罪等。
根据犯罪学的理论,暴力型犯罪又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一种常见的分类是个体暴力犯罪、纠合团伙暴力犯罪、有组织的集团暴力犯罪。另一种较为典型的分类是一般暴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六类:劫持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的;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的;使用爆炸物行凶破坏的;驾驶机动车辆碾压杀人的;扬言并密谋制造恐怖活动的。
2、暴力犯罪的特点
暴力犯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犯罪,它与其它类型的犯罪串具有显著的特点。具体讲,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暴力性
这是暴力型犯罪最本质的特性,是与其他类型的犯罪的根本区别。暴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使用暴力,强制受害者无力反抗或杀害受害者。
(2)凶残性
暴力犯罪分子反社会性强,作案心狠手毒,刀砍、斧劈、枪击、绳勒、毒杀、火烧等无所不为,丧失人性。
(3)狡诈性
暴力犯罪大多是重罪,要受重罚,某些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作案前周密策划,精心准备,日趋智能化,科技化。
(4)冲动性
暴力犯罪分子实施暴力犯罪的起因,有的仅仅是为了争口气,挽回面子;有的是为不值一提的小事。但当他们面对这种情形时,却异常冲动,往往丧失理智,行凶杀人,事后又懊悔不迭。
(5)危险性
暴力犯罪比较其他类型的犯罪对社会具有更大的威胁,影响更恶劣。社会上发生的各类重大恶性案件,一般都是暴力型犯
三、暴力型罪犯的犯罪心理特点
(一)行为动机与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相悖且有强迫的紧迫度。暴力型罪犯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所受法制教育更是微乎其微,并且由于自身体质气质方面的优势,在社会中常表现出为所欲为的状态。特别是对待问题,不能平静地看待,也不善于运用言辞表达,盲目错误地认为“拳头更能解决问题”,无视道德法律规范的存在。
(二)社会适应性差,受示性强,冲突环境中的诱发率极高。大多数暴力型罪犯虚荣心强,爱面子,争强好胜。在一些人际交往的冲突环境中,由于性格暴躁,好冲动,特别在他人的鼓动下不思后果,极易采取暴力行为,继而酿成惨剧。
(三)缺乏情绪情感的自我调节能力,抑制不足或抑制过度。暴力型罪犯多由于性格气质的本身特点,决定了其忍耐力较差,不能有效地转移矛盾焦点,有意识地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对问题进行“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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