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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暴力型罪犯的特点及其个别教育改造对策/付小卫(8)
(二)罪犯张ⅹⅹ、30岁,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下到我分监区后,我通过查档了解到该犯为“三进宫”。从初中起就混入社会,恶习较深,曾三次被劳教改造,属于流氓性暴力型犯罪,且性格暴躁,遇事不冷静。2001年7月13日,因与另一名犯人靳ⅹⅹ在劳动中的干活多少问题发生争执,将靳ⅹⅹ的头部打破。当时,分监区对其实施了严管。我在2001年12月初开始负责对其进行转化后,经观察发现严管对其触动不大,但我了解到他的妻子一直坚持等他早日回家,因此他很注重能早日减刑,我想到年终评审就要开始,于是我先不对其谈话,采取迂回法。果然,在评审中,由于他有重大违纪行为,只评了个乙等。本来,正常改造的话,他应该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评审未结束,我就发现他情绪显著异常,老想休息。于是,我立即对其在劳动中进行了一次对比教育,将他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的改造损失,并联系其犯罪经过进行了一次长谈。他听完后低下了头,懊悔不已得捶打着自己的头说:队长,我真傻,明明知道前面是火坑,我却偏往进跳,都是我的脾气太坏了。2002年1月,其父亲去世,如按监狱法规定,他差几个月才能离监探亲,但考虑到对其改造有利的一面,由监狱干警专程带其回家探亲。他回来后,我先让其休息三天,未与其交谈。第四天,他一出工就要求跟我谈话,说,回家后,看到村委会、乡亲们对他家的帮助,联想到自己父亲为了他竟十几年没买过一身新衣服以及自己从89年到96 年从未和家人过过一回春节,觉得自己欠他人的太多了,今后一定好好改造,改掉自己的坏脾气。后来他省吃俭用,把省下的零花钱和坑补给儿子和女儿买了学习书籍,自己也受到了专项奖励。
(三)罪犯和郝ⅹⅹ,26岁,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由于郝犯为本地籍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身份意识淡化,为所欲为,争强好盛,常因小事与他犯拳脚相加。因此,也受到了分监区多次严管,警告批评,一时成了大会小会的批评的反面典型。我对其负责转化后,首先采取严格管理,要求其每天对照行为规范写出遵守情况,并向我汇报。一次,郝犯又因干活时,另一名犯人张ⅹⅹ,没注意碰了他的手,而开始恶语相加,但其后来及时向我作了汇报。我发现其干活时不偷懒,并能主动汇报问题,有其“闪光点”,应该由点到面,促动其全面改造。于是,我一反常态,采取反向思维法,先对其能积极主动汇报问题给予充分肯定,并肯定其劳动积极,但最后同时指出错误所在。该犯第一次听到干警能对其表扬,大感意外,心灵受到了较大触动,我也及时安排其为劳动安全监督员。该犯果然在后来的工作中,逐步改掉了以前的一些不良习惯,改造开始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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