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举报工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于军忠(4)
(五)进一步规范办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坚持文明接待,做到控告、申诉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初访、重访一样耐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向举报人解释清楚,并妥善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处理。坚决落实“首办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举报件统管制、查办案件年审制、转办案件跟踪检查制等。
(六)积极实施检务公开。基层检察院应大力建设检务公开大厅,建立阳光检务网,打造阳光检务工作新平台, 使“阳光检务”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了一个能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工作情况的窗口,有了一个能与检察机关良好沟通的平台,检察机关也将通过“检务公开大厅”“阳光检务网”更好、更直接地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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