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商户帮助套现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质疑/叶国平(6)
【5】参见游伟主编:《华东刑事司法评论》(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30页。
【6】参见曲东梅:《关于“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问题--刑法第225条第4项解析》,载《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10期。
【7】参见崔素芳:《信用卡套现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载《中国信用卡》2007年第8期。
【8】顾肖荣、陈玲:《必须防范金融形势立法的过度扩张》,载《法学》2011年第6期。
【9】马克昌:《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
【10】参见叶良芳:《将信用卡套现入罪是司法“造法”》,载《法学》2010年第9期。
【11】参见黄寒:《罪刑法定主义视野下的空白罪状--以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例》,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3期
【12】顾肖荣、陈玲:《必须防范金融形势立法的过度扩张》,载《法学》2011年第6期。
(作者单位: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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