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前景/陈柏峰(20)
注释:
[1] 本文主要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征地纠纷(征地补偿标准问题)展开,不讨论村庄集体内部围绕着征地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所产生的纠纷,如村庄集体截留征地款的比例和额度争议、参与征地款分配的村庄集体成员资格争议、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争议等。同样,本文也不讨论失地农民与村庄集体之间的土地发展增益分配问题,暂且将他们视为同一的利益主体。
[2] 据报道,2010年郑州市的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原有房屋三层以下者按1∶1进行赔付,三楼以上者按3∶1或4.5∶1进行赔付。上至老人下至顽童,每人可以分到200平方米的房子,折合市价100多万元;有的一家分到6000平方米的房子,折合市价2000多万元。郑州124个城中村的拆迁,让很多村民一夜暴富,最少可以出现15万个百万富翁。李凌:“暴富:郑州‘城中村’拆迁将造就15万个百万富翁”,《东方今报》,2010年3月30日。
[3] 有学者并不否定漫天要价、大发横财的被拆迁户确实存在,但认为实际得到超额补偿的,大多与地方政府官员或开发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冯玉军:《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这种认识对征地拆迁纠纷缺乏实证了解。
[4] 刘俊:《土地所有权权利结构重构》,《现代法学》2006年第3期;胡兰玲:《土地发展权论》,《河北法学》2002年第2期;杨明洪、刘永湘:《压抑与抗争:一个关于农村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分析框架》,《财经科学》2004年第6期;郑振源:《征用农地应秉持“涨价归农”原则》,《中国地产市场》2006年第8期。
[5] 孙中山:《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200页。
[6] 同上书,第195页。
[7] 孙中山:《孙中山文集》(上册),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619-620页。
[8] 林英彦:《土地经济学通论》,台北文笙书局1999年版,第174-175页。
[9] 〔英〕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下卷),胡企林、朱泱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91页。
[10] 〔美〕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吴良健、王翼龙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47页。
[11] 〔英〕埃比尼泽·霍华德:《明日的田园城市》,金经元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20页。
[12] 周诚:《土地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47页。
[13] 周诚:《农地征用中的公正合理补偿》,《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9月2日;周诚:《再论我国农地征收的合理补偿》,《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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