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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的自认制度/洪碧华(5)
总之,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能否真正建立自认制度是诉讼体制是否转换的试金石。因此,对其进行理论上探讨和立法上完善实有必要,可为审判实践提供理论根据。相信自认制度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陈一云主编:《证据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3]梁慧星主编:《民事证据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李浩著:《民事举证责任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王志杰:《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认》,中顾法律网.
[EB/OL]. http://www. 9ask.cn wenku.baidu.com/view/2011-07-14/2012-06-24.


作者简介:洪碧华,男,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副主任、法学副教授,20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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