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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审判管理之调控结案均衡度/敬慧(2)

  四、督促结案,提升判决案件的当庭裁判率,便于及时开展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案件的结案日期是指对案件作出判决或最后处理的日子。要有效的把握结案均衡度,各月的结案数必须进行精确的调控,当庭裁判率可谓最佳的调控方式,因为当庭裁判的案件即为结案,当庭裁判的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到庭,可及时开展判后答疑,为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化解当事人矛盾,促成裁判文书的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我们这里讨论的调控结案均衡度并不是人为的把未结案件进行预报、把已结案件进行后报,把超出预算的案件进行压报,让均衡度调控沦为数字游戏,而是有效的预计收案数量后再通过各种手段调控结案数量。2012年度,广西融安法院有效调控结案均衡度,年度结案均衡度指标为95.84,公正指标为92.06,均位列柳州市各县区第一,正是通过调控结案均衡度实现了该院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双提高。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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