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立法高度集权模式的起源/崔威(20)
[35]财政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汇报提纲》(1979年5月5日,同年7月7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见前注[8],《财政史参考资料》,页551-553。
[36]1981年1月31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切实加强税收工作”。
[37]1985年5月24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把应征的税款收上来”。
[38]1987年4月18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重视税务工作,开辟更多税源”。
[3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桂政发[1987]78号,1987年9月1日)。
[4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整顿和严格控制减税免税意见》的通知(1989年1月3日)。
[41]1989年1月6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整顿税收秩序严格依法治税”。
[42]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
[43]国务院《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198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1981年5月5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送的《关于清查偷漏欠税情况加强税收工作的报告》(1982年3月4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的通知(1982年3月26日)。
[44]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送的《关于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的报告》(1985年8月19日)。
[45]《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1987年4月8日);《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紧急通知》(1988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1992年2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1993年7月23日)等。
[46]这种对于是否存在其他可行做法以代替立法集权的怀疑精神在1981年姚依林一次发言中已有所体现:《国务院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是国务院颁发的,要坚决执行。现在没有任何人,包括中央、地方写过报告,说这个东西是错误的,不能执行。中央工作会议的文件也没有人说是不对的,所以都要坚决执行。”见前注[7],《财政史参考资料》,页66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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