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市场主要违规问题及监管对策/段彦(15)
另一方面,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代理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 目前,中国保险企业对于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制度普遍不完善,对营销人员上岗资质的要求较宽松,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时间不长,保险业务员和代理人总体素质偏低,因此保险公司也难以完全控制员工和保险代理人的不诚信行为。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中保险公司内部员工及保险代理人都是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员工和代理人是否具有忠诚度、是否有优秀的业务能力以及整体团队是否能良好协作,从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保险公司诚信经营的基础。如果保险企业的员工或代理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保险公司整体的诚信形象就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消费者个体的不诚信行为也从客观上促使保险交易向不诚信方向发展。由于某些保险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会采取不诚实守信的行动,如违背服务承诺、拖延赔付甚至拒绝履行赔付义务等。在这种市场氛围下,投保人就不会轻易相信保险人的宣传,也就不可能准确掌握产险产品的质量信息,于是便形成了产品质量信息的非对称分布,从反方面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制造了土壤。
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在保险人一方不守信的情况下,一方受损,另一方获得利益最大化;在双方都不诚实守信的情况下,双方均难以获得最大利益,但却是一个纳什均衡。因此,在市场缺乏信用的情况下,保险人容易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更加恶化保险行业的形象和声誊。而消费者也更倾向于运用不合法方式来从保险交易中获得利益。
(2)社会信用文化问题是问题形成的外因
把视角放到社会文化上来看,信用问题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遵守契约问题,更是一个无形社会环境的十分重要的构成要素。信用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制约着人们的行为。诚实守信一向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甚至被视为一个社会个体处世立身的基本准则之一。然而随着市场的急剧扩张和交易性质的日益转型,传统的信用维持机制,失去了发挥作用的客观条件:客观条件的改变使人们的社会生活领域范围大大扩展了,自然经济条件下使人们必须坚守的个人信用的外在威胁不复存在,失信行为的成本大大减少了。而在一个急剧转型的经济机体中,资本的原始积累正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展开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从不曾如现在这样强烈过,这又刺激了交易者通过失信行为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动机。
在以上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当前保险企业及消费者个体均有动机去进行违约失信从而牟取额外的经济利益。可以说,在这样的社会信用文化环境下,在经济不发达时期,中国企业和个人通过自我克制去维持信用的内在驱动力正日趋减弱。保险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思想观念都在日趋走向功利主义,甚至是唯利是图。这此正是加剧我国保险市场目前信用缺失状况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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