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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市场主要违规问题及监管对策/段彦(20)
一是有助于社会公平正义。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底蕴。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公民之间合理而平等地分配。
二是有助于阶层关系协调。阶层协调是和谐社会的轴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一些阶层利益的增进不能以损害其他阶层的利益需要为前提,社会各阶层之间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
三是有助于社会阶层结构开放。社会阶层结构开放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大家享受同样的权利与义务,受同样竞争标准的制约,社会阶层结构之间呈现出一种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状态。
基于上述理论,在政府对保险业进行管理时,最恰当的目标应该是:
第一、创造整体保险环境,使保险监管者、保险企业、保险消费者均能理解保险的真正含义——救助危难。促使监管者公正执法、促使保险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促使保险消费者理性消费诚实履约。
第二、疏解保险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使保险能够发挥稳定社会的正面作用,避免保险交易双方的矛盾问题成为社会突出问题。
第三、引导主体发挥经营特色,良性竞争,避免特权导致的垄断等不利于竞争的情形出现。
第四、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帮助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上述目标的达成应建立在以下几方面基础之上:
第一、解决保险行业劳动者教育问题
政府应成为教育的提供者。公民个体素质的提高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公民个体既是作为劳动的提供者同时也是消费者。个体素质影响着社会各行业的生产和消费,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运转。政府通过学校教育、宣传导向、文化基础建设等完成对社会中公民个体的教育。 就保险行业来说,教育的作用是可以为保险行业提供专业人才,并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价值观等做出正确引导。从而为该保险行业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第二、建立合理的制度协调保险行业与其它社会阶层利益
公平与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才能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社会和睦稳定。当前,社会公平公正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改革新阶段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也更加依赖社会的公平公正,任何一个行业的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都同社会公平公正状况息息相关,保险行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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