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企业的制度突围/彭琰(2)
二、循环经济企业步履维艰,循环经济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
1. 循环经济企业面临的制度障碍
废弃物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就是利用了闭路循环这一理论。电路板蚀刻液循环环保设备就是将系统内的成分经过多级萃取变为全部有价值的资源,再次循环利用,全面提高了电路板企业产业生态系统的整体经济效益。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循环经济没有衔接,没有规定循环经济产业的项目和设备如何适应《环评法》,其分类管理对象和范围确定也很笼统,这就造成很多政府环保部门对《环评法》理解的片面性和适用上的不恰当,将环保高技术设备当作一般的设施对待而要求进行复杂的环评审批。很多环保部门机械片面地认为:只要防污措施有重大变化就必须进行环评审批,而不管是好变化还是坏变化,也不管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变化,显然这种观念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的。
对环保设备再次做环评审批是毫无价值的重复工作,这又浪费了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了纳税人的税收,毫无意义地增加了政府的工作量。环评审批是基于可能产生不良的环境影响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才实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60天的审批管理,而企业就要为此付出很多时间的准备和协调,还需要很多时间和人力来与政府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和安排,环评报告编制费还需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这就给环保设备企业和电路板生产企业都造成巨大损害和经济损失。这就违背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和《环评法》的立法精神,给节能减排创新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伤害。
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要推动力的绿色经济,它不仅是一个技术创新以解决资源短缺限制的过程,更是整个社会结构性转型的过程,对于我国而言更是需要全方位转型的挑战,这首先包括思想观念、制度环境、政府管理等硬性因素的转型。企业是节能减排和发展绿色经济的主体,如果没有对绿色产品、节能、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减排技术的制度安排和鼓励支持政策,那么,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在全球低碳经济的大市场上就会是输家。
2. 企业制度突围的重要性
一个政府的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是透过其企业和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而体现和实现的。企业竞争力强的国家制度,无一不是靠完善其法律制度体系,提高政府政策的价值水平而努力改善企业生存环境而实现的。我国循环经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普遍低下,甚至处于最低端,我国循环经济的现状证据证明:现存法律制度的漏洞及这些漏洞所造成非科学、非理性、不公平、不透明的环境已给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造成严重阻碍和危胁,因而,我国的产业结构转型首先需要制度结构转型,需要建立起能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完善而成熟的法律政策制度体系,我国政府迫切需要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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