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常安(21)
[40]张朋园:《立宪派的阶级背景》,在于台湾中研院近代史所集刊第22期第221页。
[41]可参见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2]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第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43] 如郑观应与李鸿章在办理上海机器织布局中的合作,即典型的“官督商办”或者“官倡民办”。
[44]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第323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5]试以1910年年湖南的抢米风潮为例,当时湖南连年灾荒,官方也出台了相关应急措施,但叶德辉、王先谦等豪绅却囤积居奇以赚取高额利润,导致米价飞涨、饥民暴动,可参见《署湖广总督瑞澂奏特参籍绅挟私酿乱请分别惩儆折》,《国风报》第1年第13期。
[46] 如广西平南县在1931年前各团局总揽本区民政、军事、财政等事务,“可以设卡收捐,独立收支;可以自建武装起团剿匪;可以开设公庭、押人罚款;可以决定地方公事,仲裁一切纠纷,俨然小县政府”,见平南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平南文史资料》第5辑。
[47] 这里面也涉及到国家财政汲取能力的问题,可参见王绍光:《国家汲取能力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国家汲取能力是指政府从社会获取财政资源的渗透能力 ,它是国家制度建设 (state building)的首要任务。在 1 94 9— 1 95 3年短短四年间 ,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大幅度提高了国家的汲取能力。其根本原因在于 :新政权具有高度自主性 ,从而能够在没有进行大规模国有化的条件下 ,克服重重困难 ,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确保税收人员和纳税人遵从国家统一的意志”。
[48]也正因为如此,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时有学者为陈鸣不平,如赵立人:《客观评价陈炯明》(《学术研究》1999年第3期)、段云章、倪俊明:《陈炯明的理想和道路——以民主联邦制为考察中心》(《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等。
[49]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重读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第5节》,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第44页。
[50]根据郭东梅的研究,在明治维新初期,新政府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加紧实现中央集权,同时,在地方制度方面,1871年,为了掌握户籍的需要,在府县以下各地划分了户籍区,且这些户籍区很快演变为科层化的行政区划大区小区,进而实现了对底层地方的有效管理,另外,在当时的财政分配政策中,也采取国家优先于地方,府县优先于町村的政策以便于集中财源进行现代化建设,从而使日本迅速实现了国家现代化的发展。正因为如此,“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明治政府的建立,强有力的官僚集团的组织”,被认为是“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得以形成不可缺少的首要原因”,“没有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导作用,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就不会与宪法发布同时建立起来”。见其著《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第三章、第四章的分析。学界辄言中国地方自治受日本影响之大,但多年来对日本地方自治的研究却寥寥无几,郭东梅该书对日本地方自治历程的梳理以及日本现代国家体制建立之于日本地方自治的意义分析,也有助于我们理清以往对于日本宪政史研究中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进而也对二十世纪中国宪政变迁历史有着更为妥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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