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探析/张弟(4)
2.劳动教养由党的政策性办法向国家的法律性行为转变
劳动教养最初建立时是根据党中央为了清除内部反革命分子而制定的《指示》所进行的一种政策性活动。《决定》是我国关于劳动教养的一个重要行政法规,它是劳动教养走向法治化的一个标志,使劳动教养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3.劳动教养由就业性措施向兼具惩罚性措施转变
劳动教养最初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安置肃反活动中清理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就业,到1957年后其惩罚性逐渐体现出来,《决定》中便规定了劳动教养是对被教养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
4.劳动教养由不定期发展到定期
劳动教养制度最初建立时,是没有期限的,从 1961 年开始提出了劳动教养应当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一般为 2 年到 3 年。这个期限是内部掌握的,不向劳动教养对象公布。对表现好的可以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对表现不好的也可以延长劳动教养期限,有破坏行为的可以依法判刑。5这改变了“劳改有期,劳教无期”的情况。
(二) 劳动教养的恢复发展
上世界流失年代后,劳动教养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的破坏,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随着全国进行拨乱反正和国家恢复发展,劳动教养也开始得到了恢复和整顿,随着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1980年国务院重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同意与劳动教养的通知》,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的《关于做好劳动教养工作的报告》和1982年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件的实施,劳动教养工作开始逐步得到恢复并进入社会主义法治轨道。1983年起我国开始进行了不定期的“严打”,这使得劳动教养人员数量得到了增加,为了适应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劳动教养的发展需要,劳动教养的管理措施和管理体制也不断更新,劳动教养工作人员的素质也不断在提高。从劳动教养恢复发展以来,劳动教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不仅为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做出重大贡献,而且把一大批劳教人员从劳教场挽救回来,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另外,劳动还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 劳动教养的现状
虽然劳动教养在历史上为我国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了许多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健全,劳动教养自身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从目前看来,劳动教养存在以下两方面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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