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国家对学校公民教育的诉求/梁成意(6)
现代中国普及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国民必须了解中国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国家权力的配置(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主要是民主集中制、责任制等)、选举制度、政党制度、行政体制、司法制度、基层民主等。在此基础上,正视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正当性。在全球化与中国特色并存的背景下,充分理解中西政治制度的差异性与同一性(今天许多人看到前者,忽视了后者),培育政治常识与宪制共识。(2)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理解法治基本价值。普及法律知识不在于让国民死记硬背具体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树立宪法权威,根除个人崇拜;理解法律价值,把握法的灵魂;信仰法律之治,坚决抵制人治。(3)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基于当下法治建设的需要,国民必须把握以下基本法律:一是了解宪法基本知识,这是树立宪法权威,理解中国政治制度,培育政治常识的基本手段;二是熟悉民商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生活与民商法须臾不可分,熟悉民商法对促进经济建设,提高个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把握行政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关键。依法行政不仅需要政府守法,更需要公民深入、有效的行政参与,以此制约、监督行政权,进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当下中国法律普及存在以下问题:(1)未能将法律普及纳入到国家教育体系中,从而形成完善的法律普及制度;(2)未能明确各种法律制度在法律普及中的地位,从而有针对性地普及;(3)普及方法有待探索。笔者所在的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法学通论课程,但不难发现这些课程是各部门法剪刀加浆糊式的简单相加,只传授了零星的法律知识。另外,当新法颁布时,各单位都会组织学习。笔者以为,组织学习新法固然不错,但普及法律仅仅停留在根据社会形势分门别类地学习,是远远不够的。总之,当下应该继续探讨、完善法律普及制度与措施。
七、法治国家对学生公共参与技能教育的诉求
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人人守法的国家,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不仅要求国民被动守法,成为法律帝国的臣民,还要求国民主动创制法律,成为法律帝国的主人,从而塑造一个“民有”、“民享”、“民治”的国家。这种国家形态要求国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和国家政治活动。笔者以为公共参与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公民的实质标准,前文所述的六项诉求内容都服务于这一目标。在这一意义上,只有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国民才是公民,否则充其量是共同体的一份子。[26]国民公共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是衡量一国法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然而,公共参与要求国民具备公共参与技能,因此公共参与技能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