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国家对学校公民教育的诉求/梁成意(7)
基于现代法治运行的需要,应该着力培养国民如下公共参与技能:(1)以演讲、辩论为核心的口头表达技能。民主社会不是“一言堂”,而是各种不同声音、意见的大市场,各种观点在市场中相互竞争,从而鉴别真知,获得真理,制定正确地的法律与政策。在这一意义,自由表达不仅是个人权利,更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义务。有了言论自由,演讲、辩论就自然产生了。演讲表达观点,辩论让各种观点交锋,国民在此基础上辨析观点,因此笔者认为“辩”(论)与“辨”(析)是民主的根本手段。西方有悠久的演讲辩论传统,[27]并且始终认为这是一门艺术,坚信可以通过训练而获得,[28]这为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2)以书面表达为核心的文字驾驭能力。文字是国家的象征,书面表达能力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在民主社会,书面表达是完善思想、固化思想、表达思想、传播思想、推销思想的重要手段,是表达自由的实现工具。因此,必须提高国民的文字驾驭能力与书面表达艺术。关于书面表达艺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式的政治哲学,强调隐微修辞,反对俗白说教,[29]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3)以相互理解为目标的沟通技能。民主政治是众多人相互协商、妥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相互沟通,表达自己的利益、观点与立场,充分理解他人的利益、观点与立场,最后通过妥协形成共识。因此,必须培育国民的沟通能力。(4)参政议政技能。民主政治的精髓是公民能够参政议政,参政议政能力制约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当然,参政议政技能是一个复合体,既需要要沟通、口头书面表达能力,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常识与法律常识,有时甚至还需一些非常专业的知识。当下中国公民教育在公民参与技能方面是比较缺乏的,现实情况也不尽人意。
就笔者观察,许多大学生在正式场合(如课堂上)口头表达能力极差,书面表达能力甚至不如高中时候的水平,有人毕业论文都是在网上抄袭。如此贫乏的表达能力,怎么可能有更高层次的沟通能力与参政议政能力。这是笔者对当前大学教育极为忧虑的两种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应该在理论上重视学生的公共参与技能,将其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施教者应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改变讲授式教学模式,运用问答式教学模式,通过启发学生思维,让学生“敢说”、“想说”与“要说”。甚至可以让学生就某一主题进行课堂演讲,其他学生点评。(2)强制要求学生每学期必须写文章(笔者曾经要求3000字),文章形式与题材多样,可以是论文,也可是散文,甚至是诗歌;可以是专业问题,也可是非专业问题,甚至是书评与影评。对文章内容,要求学生发表即兴演讲,其他学生点评。要求学生写文章目的不在于让学生学会撰写学术论文,就某问题发表自己的正确观点,而是要培养学生勤于写作、勤于修改、勤于锤炼文字的习惯。(3)建立学习小组,举办圆桌会议,让学生就特定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完整意见。笔者尝试过这些教学方法,发现确实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相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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