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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和效力/王雷(6)
第三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则不得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向第三人行使代位权须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通知后第三人对债务人开始有抗辩权。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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