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机关应对网络舆论及引导工作/沈林(2)
二、 公安机关在引导网络舆论的工作欠缺
(一) 缺乏与公众良性互动的主动性
现代民主社会,公民依法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一种正当的诉求,因而,公民通过网络平台对公安机关发布的涉警涉案信息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和看法。公安机关在面对网络上形成的舆论时,应当主动地去回应,并在回应网络言论的过程中鲜明地阐述观点。因网络舆论是一种参杂着各种声音的言论的集合,社会公众在面对这些舆论时,很容易被一些极端的消极的信息所误导,从而导致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误解和对立,甚至是对抗。近年来发生的涉警舆论事件表明,公安机关在处理网络舆论信息的初始阶段,并没有及时有效地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而是等到事件的影响力扩大到一个十分广泛的阶段时,才迫不得已出来作出解释,此时,作出的解释往往已经很难为公众所接纳,从而使下一程序的工作处于一个被动的局面。信息化时代,网络技术不断升级,公众接受信息的速度获得极大的提升,一些局部的,小众的案件事件会一夜之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这当然给公安机关处理舆论信息带来的极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处理敏感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事件时,前期没有及时做好与公众的互动,第一时间掌握话语权,那么,很容易就陷入舆论的旋窝之中。
(二) 信息不透明造成公安公信力降低
公安机关公信力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对公安机关发布的涉警涉案信息的反馈情况,在社会转型,社会各方面矛盾凸显的特殊时期,公安机关尤其要注重自身的公信力的提升。公信力,反映出公安机关的权威性与信誉度。诚信,不仅是对公民个体的基本要求,也是对一个国家行政部门的基本要求。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意见,一方面是由于公民对国家机关监督的权利意识的增强,积极广泛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与建设;另一方面,说明公安机关在处理舆论信息时暴露出来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阻断了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直接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出的是权力的傲慢。当社会对一项重大的案件事件信息要求办案部门公开的时候,公安机关一味地掩饰、隐瞒或者公布虚假信息,那么,最终导致了社会的信任与支持。信任关系的建立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公民社会要求公安机关对某一案件事件作出回应时,说明社会对公安机关还处于期待的状态,这时候,倘若公安机关依旧置若罔闻,那么谣言谣传或许增加了其流行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降低,为提升公信力的成本大大增加。
(三) 引导方式相对单一、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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