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型金融犯罪利益协调与矛盾化解研究/肖佑良(8)
8、坚持司法救助的原则。办案中清退本息行动万一不理想,少数出资人受损失较严重,生活确有困难的,可考虑给予司法救助或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解决其部分困难。
过去,我们处理此类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未能抓住主要矛盾,治标不治本,事倍功半。现在,我们重新认清此类案件的本质属性,确定以民事为主、刑事为辅的处理原则,创新工作机制,长期困扰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难题必将迎刃而解。
注①:肖佑良,从实例角度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三大陷阱。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单位: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肖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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