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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析/习文昭(5)

  3.监督机制

  附条件不起诉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为避免该权利的滥用,应设立相关的监督机制:一是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包括本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自查及上级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二是法院的司法审查,当被害人不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出申诉后,检察机关仍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是人民监督员的审查监督。对拟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人民监督员应当独立进行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

  (作者单位: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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