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多阶层的形成及其发展趋势/彭琰
中国社会多阶层的形成及其发展趋势,统战工作应着力发挥
主导阶层在社会中的领导性作用,以形成全社会多赢之局面
彭琰
经济的自由化所带来的是人们思想、行为及各种选择的多样性和自由性。这是执政党和政府 考察 民意,制定相应社会政策所考虑的基本因素。
一、 以“尊重个体”为特征的文明宪政
现代文明政府的政策选择,首先考虑的是“公众利益”和“公众意愿”,因为由绝大多数人所构成的“公众利益”就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在一段意义上讲,是所有个人或私人的利益之和。
在社会个人或私人利益的总和中,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群体处于最重要的、最大份额的,并具有带动其他群体利益的领导作用。政府所主要关注的是这些群体所需要的特定旨向的服务,这是由公众支持率和民选制度所决定的。
二、中国社会 10 个阶层的形成及社会主导阶层
社会各阶层的价值观念、社会经济状况、生活方式、利益认同、利益共同体的保护方式是不同的,其差异性随着市场程度日趋明晰化和突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期研究完成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提出,中国形成了 10 个社会阶层,并附有科学的调查数据和研究成果。
10 个社会阶层是:
①、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
②、 经理人员阶层;
③、 私营企业主阶层;
④、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⑤、 办事人员阶层;
⑥、 个体工商户阶层;
⑦、 商业服务人员阶层;
⑧、 产业工人阶层;
⑨、 农业劳动者阶层;
⑩、 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这个报告将前 4 个阶层划定为社会主导阶层。
笔者对这一界定略有不同意见,认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应排列在第三个阶层,而第一个阶层应为“ 具有高超专业技能的经营管理者阶层”。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主要指为政府和国有机构而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的工作性质、生活状态、个人选择及相关地位并非按其意愿自由选择的,而正相反,其选择和状态是模式化的框架所限定的。因而,基本上失去了自由选择度。而这种“自由选择度”恰是透过其专业性的经营而向社会多角度、多层面地传播文明及其优秀的品质,这正是其社会影响力大小的主要标准和形成路径。
笔者认为,社会主导阶层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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