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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立法和司法中应关注的问题/徐仲锋(8)

  第三,以付息推定为原则,以明确约定不付息为例外,再加上强制限制现金支付的规定,两者相互配合,便于对民间借贷利息收人征收利息税,增加利息税收入。对部分确属邻里互助,亲朋相帮性质的民间借贷,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不支付利息的条款,作为不付息,也不支付利息税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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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和平,温州学者向国家有关方面递交民间借贷立法建议稿,新华网,2012-03-05日。

12、海燕,温州学者撰写《民间借贷法》上书两会,中国商报,2012-03-20日。

13、师自国,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建议,武汉金融,2010第11期。


  (作者单位: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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