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公司侵权行为及类型化研究/张光宏(6)

2.侵害物权的行为

侵害物权的行为主要是指公司相关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物权的行为。在公司侵权行为中,对物权的侵害主要是对担保物权的侵害。侵害担保物的主要表现为侵夺担保物的占有、妨害担保物以及毁损担保物3种情形。[11]

3.侵害债权的行为

在民法学理论上,侵害债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侵害债权是指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或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并造成债权人损害的行为,又称为第三人侵害债权;[12]广义的侵害债权不仅包括第三人侵害债务,还包括债务人对债权的侵害。公司侵权行为中侵害债权行为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公司作为债务人积极侵害债权的行为,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债权,或作为第三人侵害他人债权等行为。其中公司作为债务人积极侵害债权的行为主要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等情形。公司作为第三人侵害他人债权的行为包括通过处分、损害债权使债权直接丧失的行为、侵害给付的标的物的行为、侵害债务人致使其无法履行债务的行为、引诱、教唆债务人违约的行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等。[13]

4.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是指公司相关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的行为。在公司侵权行为中,大多数的侵权行为发生商业或贸易(商事活动)领域,侵害人身权客体的主要是商事人格权,包括侵害商号、商誉、商业形象、商业秘密等等。

5.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指公司相关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和侵害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其中较为常见的是侵害知识产权的是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收秘密。

(三)根据侵害对象的数量及范围划分

在公司侵权行为中,根据加害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在时间和地域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单一侵权行为和大规模侵权行为。大规模侵权是现代侵权责任法中的热点问题。特别是针对当前如三鹿奶粉事件等大规模侵权行为不断发生的现状及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此划分极具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

1.单一侵权行为

公司侵权行为中,单一侵权责任行为是指公司相关主体所实施的加害行为侵害有限的受害人的权益的行为。大多数的侵权行为属于单一的侵权行为,即在某一个时间点、某一个受害人。如侵害他人担保物权的行为、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股权的行为等等。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