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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胡发富(7)

  六、结语

  综上所述,优先购买权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广大司法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全面总结,深入理解,依法科学运用;设立法定优先购买权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且实践证明法定优先购买权与现时社会经济生活、人的思想观念并不相适应,并未产生我们所期望的积极效果,广大立法工作者在立法修律实践中应予以依法科学修改,同时承认约定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参考文献

[1]廖焕国等:先买权制度论纲[ J ].法学评论,2003.(6),第81页。

[2]廖焕国等:《先买权制度论纲》,《法学评论》2003年第6期第81页。

[3]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 M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第170-172页。

[4]房绍坤:中国民事立法专论[ M ].青岛:青岛海洋出版社,1995.第340页。

[5杨立新:《民商法前沿(第1-2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第85页。

[6]王福祥:《论优先购买权》登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2),第38页。

[7]张驰:《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登载于《淮北煤炭师范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4),第76-77页。

[8]王荣珍:《优先购买权效力探析》,《社会科学家》2002年第5期,第45页。

[9]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三册) [ 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第349页。

[10]张驰: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J ].淮北煤炭师范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4)。第345页。

[11]王福祥:论优先购买权[ J ].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2)。第75页。

[12]《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教学版),上律.指南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组织编写,2012年12月第1版,经济科学出版社,第119页。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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