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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权不适用协议管辖/谢新旭(2)
本案中A县人民法院既非被执行人住所地所在地人民法院也非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因此,A县公证处指定A县人民法院管辖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应属无效行为。A县人民法院也不得以此为依据行使管辖权。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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