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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对被告人权益的损害及对策思考/万鹏(6)

  (二)提高被告人认罪的量刑收益

  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收益包括程序收益和实体收益,简易程序的适用,被告人主要获得程序收益,法律未明文规定对被告人在量刑方面的收益,建议立法者考虑对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被告人提供一定的量刑优惠,比如酌情从轻处罚,并且从轻的幅度应比如实供述更大,这样才有利于被告人认罪,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实现司法高效和保障人权的双赢。

  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的数量和种类在增加,相应地,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我国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界对于司法程序正当性和人权保障的呼声也在与日俱增。在这种情况下司法资源的投入难免会产生滞后,造成了案件的积压,必然导致了司法效率低下,而刑事诉讼程序上的不公正,仅仅是其恶果之一。因此,完善简易程序在刑事审判中的功能,就是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中使公正和效率这两个核心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平衡。希望本文能在简易程序的完善上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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